仪表礼仪
一、形象端庄,举止得体。
(一)边防检查执勤人员应精神饱满、全神贯注,给人以自信、敬业、真诚和干练的视觉感受。执勤前应保证充分的休息和睡眠。
(二)执勤期间应精明干练,有条不紊,避免给旅客造成手忙脚乱、缺乏条理的印象。
二、 着装规范、洁净合体。
(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的规定着装,穿着制式皮鞋。服装应合体、整洁、挺括、规范,按规定于统一的部位佩带执勤证件,皮鞋保持光亮无尘。
(二)保持服务的干净整洁,经常清洗熨烫,不能有明显的油渍、污渍、汗渍或皱褶。裤子应保持明显的裤线,衬衫应经常换洗,服装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三)在室内工作时可不戴警帽。担负船舶清舱、交通运输工具检查任务的执勤人员,可根据需要戴安全帽或作训帽。担负监护警戒、巡查任务的执勤人员须戴大沿帽,系武装带,并按要求佩载警械,对讲机佩带于腰带前侧,警棍佩带于腰带右旁侧,手铐佩带于腰带右后侧。如遇有警卫等特殊任务,应按上级要求着制式礼服。
三、 警容严整,仪表整洁。
(一)边防检查执勤人员前往现场前应检查警容风纪,执勤中保持警空严整。
(二)发型端庄、大方。女同志发不过肩或统一使用黑色发网盘发。
(三)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头发清洁,无头皮屑,身体无异味。
(四)女同志上勤时可以适当化淡妆。
四、 禁忌下列不当行为:
(一)执勤前吃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可异致浓重异味的食物如臭豆腐、生葱、生蒜、生萝卜等)。
(二)警容不整,不修边幅,不系领扣,领带松脱。
(三)男同志留长发、卷发、大鬓角或剃光头,蓄胡须。
(四)佩带手链、手镯、戒指、耳坠、耳钉等饰物。留长指甲,异色涂染、彩绘指甲。
(五)异色染发,浓妆艳抹。
言淡礼仪
一、 问候得体,体现尊重。
(一)提倡主动问候旅客,如旅客先行问好或微笑致意时应及时回应。
(二)问候方式既可以问好,也可以点头致意,或者同时进行。
(三)问候时应注视对方,语气真诚热情,语音清晰,不得敷衍。
(四)问候通常可用“您好”。如遇节日则可用“新睥好”、“圣诞快乐”等。问候的声音不宜过大,能让对方听到即可。
(五)问候时应区别对象,对于表情沉重、心情不好的旅客不宜机械地问候对方。
二、 聆听专注,说话和气。
(一)聆听旅客的陈述时应耐心、专注,其间可辅以轻微点头或“嗯”等简单词汇做出反应,以示尊重。没听明白的地方,应请其重复,或是请其他执勤人员帮忙,以免使旅客感觉被愚弄。
(二)与旅客交谈时应掌握技巧,要态度诚恳,语调平和,音量适中,表达准确。使用“请”、“您”等文明用语,不得使用执勤忌语。
(三)询问违法违规嫌疑人时,应依法办理,不得侮辱旅客人格。
三、 致谢致歉,真诚适度。
(一)遇有旅客主动协助、配合工作或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向旅客表示感谢。
(二)致谢应及时、真诚而不敷衍,使用“谢谢”、“非常感谢”等文明用语。
(三)因工作原因给旅客造成不便的,应向旅客致歉。对非工作原因给旅客造成不便的,应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四)致歉时应态度诚恳,不卑不亢,注意礼节礼貌,使用“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等文明用语。既要争取旅客的谅解,又不应过于谦卑。
四、 禁忌下列不当行为:
(一)态度、语气生硬,指责、挖苦旅客。
(二)对旅客品头论足,当面评论旅客的籍贯、相貌或生理特征、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可能涉及旅客禁忌的情况。
(三)在旅客情绪激动或发牢骚时,教训、反驳、斥责旅客。
(四)在事件未处理前擅自向当事人讲述可能的处理结果。
(五)擅自回答旅客提出的敏感性问题。
(六)在执勤现场高声喧哗。
举止礼仪
一、神情自然,态度亲切。
(一)检查员应以自然和善的目光注视旅客,有善意的眼神迎送旅客。与旅客交谈时,目光宜采用“散点柔视”的方式,即落在旅客颈部以上不同部位,避免采用审视、蔑视、逼视、敌视等不良眼神。
(二)检查员工作时,提供用微笑给旅客留下美好的心理感受,缩短双方的距离,形成融洽的效氛围。旅客主动问好或者微笑时,检查员应回以微笑。
(三)微笑应自然大方,可伴随点头致意,给人以亲切、和善的感觉。
二、 姿态端正,保持风度。
(一)坐姿要端正。上身保持正直或略向前倾,头正肩平,下颌收。身体与检查台的桌面距离适中。
(二)站姿要挺拨。哨位执勤人员在岗亭外执勤时可采取跨立或立正两种站姿;遇警卫任务时,应采用立正姿势。
(三)行姿要矫健。执勤人员在工作时,一般采用齐步走或便步走,体现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动态美。
三、 手势准确,明白易懂。
引导或指示方向的手势为五指并拢,掌心向上,手掌微向内倾与地面呈45度。引导或指示方向时,用胳膊的曲伸代指示方向和距离的远近,距离较远,将胳膊伸直,距离较近,胳膊肘弯曲,并目视指示方向。
四、 禁忌下列不当行为:
(一)检查员在台内执勤时,用肘部支撑检查台桌面或趴伏在桌面上,身体仰靠、斜靠在椅背或检查台上。双臂或单臂搭在检查台外面。
(二)站立时,姿态歪斜,倚靠在墙臂等物体上,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衣裤兜内。
(三)行走时色肩搭背、挽臂揽腰。
(四)当众搔头、抓痒、擤鼻涕、挖鼻孔、掏耳朵、剔牙齿、修指甲等不雅动作。
(五)用手指指点旅客或勾手招呼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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