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猴桥镇人民政府、市卫生监督执法所联合猴桥镇边防派出所、市场分局及卫生院对猴桥镇某非法行医场所进行依法查处。
在对该诊所进行现场查看,对负责人进行相关询问后,核实该诊所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个人无《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执法人员依法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随后对诊所内的非法行医物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登记并封存,同时在现场张贴依法取缔公告,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诊疗行为。[猴桥]
值班总编:申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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