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腾冲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活动,就杨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向申请执行人兑付一批到位的执行案款,现场向1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现金53433元。
2015年,周某等11人到德宏州瑞丽市为被告杨某打工,打工结束后,杨某未向众人支付工资。周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将杨某起诉至腾冲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杨某应于2019年3月17日前支付周某等11人的劳务费。由于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2019年7月,周某等人向腾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同被告杨某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因为考虑到这起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同时也为了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尽快实现 “案结事了”。执行法官想方设法与杨某多次沟通,耐心地做双方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8月13日,周某等11人与杨某达成执行和解,杨某当即支付周某等人工资共计53443元。[吴丹丹]
审核 : 申美玲
编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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