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九)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一、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段登朝,中共党员,腾冲市明光镇自治社区村民,2022年7月21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1月18日,段登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党员参与赌博问题
赵应芹,中共党员,腾冲市新华乡龙塘完小教师,2023年4月20日,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3年8月6日,赵应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并自觉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