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越镇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大型活动、群众聚会、客事宴请、街天赶集等活动的通告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广大党员群众:
为全力做好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镇范围内一律禁止举办和参加大型活动、群众聚会、客事宴请、街天赶集等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一律禁止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节庆等大型活动;一律禁止组织群众聚会、广场舞等群众性聚集活动;一律关闭所有老年活动室、棋牌室等公共活动场所;一律关停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茶室、电影院、营业性温泉。
二、一律禁止操办和参加红白喜事等客事宴席,一律禁止集众打牙祭。
三、一律取消所有集镇街天、早市、菜市场等赶集活动,一律禁止个人和商户进行商品展销、摆摊设点招揽顾客。
四、一律禁止以上香、祈祷等名义到寺观庙宇开展集会活动。
五、所有宾馆酒店必须按要求全力配合做好排查防控、省外人员劝返工作。
六、所有从市外回乡人员,必须按照社区和卫生所的要求,居家隔离,并做好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自行前往卫生院就诊。
七、呼吁全镇所有组织和党员、群众高度关注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的外来人员和群体,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八、全镇所有组织和党员、群众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公共活动场所、家居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增强自我保护和防控意识,减少外出、结队出行、走亲访友等活动,各自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九、以上通告事项,请全镇所有组织和党员、群众高度重视,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个人和团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无理取闹、不配合检测、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75-5152238
特此通告
腾越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