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界头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商标投诉。 该所接到某知名集团投诉,称界头镇辖区内有一店铺未经许可,擅自在店招位置使用集团名下商标,此店铺行为侵犯了集团的商标专用权,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该集团造成了经济和声誉的双重损失,要求该店铺拆除所使用的商标。 为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所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被投诉人李某在不知已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店内使用了集团名下商标,对消费人群产生了一定的误导。因考虑到李某此行为属非故意侵权,尚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故执法人员责成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清除其店招位置使用的商标,并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蒋丽芳]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官智钦 姜吉辉 值班总编:沈祥贵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