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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野生动物经营执法检查及监测

来源:腾冲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腾冲新闻网通讯员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31
摘要:连日来,市林业和草原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经营、驯养、销售执法检查及监测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共成立六个检查组,重点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城区农贸市场及餐饮企业。执法人员每到一处,以张贴公告、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向经
 
  连日来,市林业和草原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经营、驯养、销售执法检查及监测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共成立六个检查组,重点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城区农贸市场及餐饮企业。执法人员每到一处,以张贴公告、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向经营者和群众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做好养殖场所消毒,切实减少人与动物零距离接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经营、贩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同时开展好疫情防控警示宣传工作,做好警示宣传标牌,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全力做好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该局要求局属各单位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和人工繁育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值守人员全面到岗到位;局属各单位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落实重点时期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确保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集中分布区等重点监测区域的日常巡护不间断,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疫情监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管理,督促做好人工繁育场所的卫生防疫和防逃逸管理,强化繁育场地和人员的消毒措施,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加强对人工繁育动物出售、利用的审批监管,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以及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一律禁止销售、运输;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和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普宣传,增强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告知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提示接触、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增强防范意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张庆留]
编辑:杨永明
审核:申美玲
 
责任编辑:腾冲新闻网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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