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疫情期间饮食安全。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对大中型商场超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防范、食品安全监管、疫情处置、人员及场所防控工作,并每天将生产安排、人员排查、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上报。对小型商店及小超市,督促经营者做好日常防范及疫情处置、人员及场所防控工作,提倡门窗式、柜台式等传统销售模式,在收银时鼓励扫码等非接触、无货币支付。对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督促做好健康宣传工作,营业前全面做好清洁消毒,全面清查库存食品原料,严格加工、供餐过程控制。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且只应提供网络订餐和隔离供餐两种营业方式。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学校食堂采取分餐制、错峰用餐,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减少人员聚集。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经营户5134户次。 二是强化疫情期间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强化宣传,约谈3家上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确保平台工作人员掌握预防新冠肺炎个人的防护知识,督促、指导平台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严格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通过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餐饮外卖平台及经营户的监管,共抽查餐饮平台内经营户44户,现场指导2户平台经营者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等。 三是全面巡查摸排,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边摸排边宣传,呼吁广大消费者远离“野味”,健康饮食。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加大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加强禽类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监管,查看市场内活禽销售商是否存在“挂羊头卖狗肉”行为,利用销售活禽掩饰销售野生动物,共计关停活禽交易市场26个,关停活禽经营户44户次。另一方面守好“野味”入口最后一道防线。采取局所联动,建立了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严格监督餐饮单位不经营野生动物,加强对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情况的检查。经过对全市餐饮单位进行细致摸排,全面清查,斩断“野味入口”链条。 四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按照“开业一家、检查督促落实一家”的要求,对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对经营场所开展全面防疫消杀。2月20日至26日,出动执法人员739人次,检查复工复产经营户2109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120个次。[谷 燕] 编辑:杨德芬 审核:沈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