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1日,司法局矫正大队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矫正人员家中进行入矫宣告和指纹录入。
清水矫正对象杨某某因违法犯罪接受社区矫正,又因杨某某身患重病,长期瘫痪在床行动不变,无法按时到司法局入矫报到和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管理,5月11日,司法局和司法所一行到杨某某家中进行了入矫宣告。工作人员本着平等、尊重的态度,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谈心,详细了解他的家庭现状、经济状况、目前从事职业、就业愿望、将来打算等情况。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促膝谈心,开导他不要有思想负担,鼓励他一定要树立起重新生活的信心。同时对杨某某完善了指纹录入,并为他和家属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重申了他们的义务和权利,让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更多的关心和鼓励。 [黄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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