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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兄弟分家起纠纷 法官细心调解铸亲情

来源:未知 作者:腾冲报社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6-20
摘要:本报讯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固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使年逾七旬的同胞兄弟双方重拾手足之情。 原告胡某才与被告胡某炳系亲兄弟,两兄弟均系固东镇和平村人,胡某才今年七十有余,青年时因故在外多年,在2006
  本报讯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固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使年逾七旬的同胞兄弟双方重拾手足之情。
  原告胡某才与被告胡某炳系亲兄弟,两兄弟均系固东镇和平村人,胡某才今年七十有余,青年时因故在外多年,在2006年回到腾冲后一直与被告胡某炳户生活。在与胡某炳户共同生活中,因生活习惯等原因双方一直有摩擦。
  2017年5月,原告胡某才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与被告胡某炳户祖遗共有的位于固东镇和平村委会的宅基地。法院受理以后,于2017年6月1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当日,法庭了解到,双方因宅基地问题,于2006年、2012年均就共同祖遗的宅基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因各种原因均未履行。原告胡某才认为,宅基地系父辈遗留下来的,兄弟二人均有份额,应当平均分割。被告胡某炳认为,哥哥胡某才就只有一个人,其在外期间,要不是自己在家维持家庭生活,该宅基地就分给别人了,且这么多年宅基地一直由自己管理使用,原告胡某才不应该来分割宅基地。
  固东法庭在受理案件后,到双方争议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通过实地勘察,原、被告双方争议的宅基地比较复杂,现在原告使用的正房、厢房及卫生间均由被告于2006年修建,现在也由被告使用;原告现居住的面楼,其中有一间半属于原、被告双方所有,另外的一间半属于他人所有,除了以上使用的面积以外,通道及院落都还涉及第三人。在庭审中,双方争议比较激烈,情绪也比较激动。在庭审结束以后,法官对原、被告进行开导:现在原告一个人生活,年龄也比较高了,如果在今后的生活中有什么困难,或者以后因身体疾病或其他情况出现,自己一个人怎样面对,考虑到以上这些情况,双方应从亲情出发,妥善处理。基于本案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系亲兄弟,为杜绝激化双方矛盾、伤害骨肉亲情,法官尽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希望以调解方式了结此案,促成原、被告双方化解矛盾,并和好兄弟感情。通过多方做工作,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身为哥哥的原告主动表示再不与弟弟发生矛盾并与弟弟全家和睦相处。身为弟弟的被告也表示今后不再为此事烦心,不再与哥哥闹矛盾,要关心照顾好哥哥今后的生活。  
  近年来,腾冲市法院固东法庭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事事为人民考虑,争取每一件案件都能既化解纠纷,又平息当事人的怨气,从根本上化干戈为玉帛,为建设和谐平安腾冲贡献力量。    [杨 龙 李 瑛]
责任编辑:腾冲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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