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完成了2018年度第二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本次待遇调整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调整范围为全市所有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和重度残疾人领取养老补助条件的人员。调整标准为: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中央基础养老金提高18元,及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5元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3元;重度残疾领取养老补助,每人每月提高18元,及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5元的养老补助金提高到103元。本次调标共涉及补发调标待遇93093人,补发金额1766.2992万元。[蔺以斌]
值班总编:申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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