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民政局相关人员到收养人户口所在社区及家庭开展了第一件收养人能力评估。
此次评估,本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年龄、健康状况、道德品行、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受教育程度、抚育计划九个方面科学评估收养人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收养能力评估暂行办法》,从2018年11月8日起全省收养登记必须开展收养人收养能力评估,收养登记机关根据评估报告,优先选择最适合孩子成长的家庭办理收养登记。腾冲市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收养登记办理后,还会按照《云南省收养能力评估暂行办法》,根据送养机构或送养人要求对被收养人融入家庭情况和成长状况进行了解。如果发现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被收养儿童,或有其他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收养登记机关将对收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收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收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从此我市收养工作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被收养人儿童利益得到更好保障。[马关解]
值班总编:申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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