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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抓实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民忧民盼

来源:腾冲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腾冲新闻网通讯员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14
摘要: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站稳群众立场,树牢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对于群众反映的城区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即知即改、立说立改,在坚定不移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取得了突破性新成效。 多年来,腾冲城区部分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站稳群众立场,树牢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对于群众反映的城区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即知即改、立说立改,在坚定不移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取得了突破性新成效。
  多年来,腾冲城区部分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未办理居民建房手续或已办理建房手续,但在建设过程中不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擅自改变房屋风貌或超层超面积建设,导致房屋不能满足规划验收条件,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矛盾日趋突出。
  为妥善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民排忧解难的目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在调查研究阶段不回避不敷衍,坚决将城区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作为调查研究重点,分别于2019年8月20日、9月15日、10月23日组织相关股室对城区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将调查研究做深做实,局党组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活动为契机,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安排专人于今年4月28日-5月10日采取走访询问、书面征求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摸清城区居民已建房未审批未验收情况、已建房已审批未验收情况。
  经深入调查核实,腾冲整个城区约有四分之一的居民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群众普遍反映因历史遗留未能办证影响或制约了房产房屋继承、家庭分关、抵押贷款、房屋交易等,这些一直都是历史遗留在群众心间的“伤痛”和烦心事,急切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本着为民办事办好事,为民排忧解难的目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深入研究对策和建议,并将城区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并取得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有针对性地解决城区居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
  2013年2月1日前已办理建房许可手续但未进行规划验收的,由于房屋建设年代久远,房屋建筑风貌与现行规划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按现行规划要求整改可能存在房屋安全隐患,根据房屋实际和现状进行规划验收(需拆除屋顶简易设施)。
  2013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14日已办理建房许可手续但未进行规划验收的,严格按照《腾冲县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规划验收;对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范围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2019年3月14日机构改革后申请建设的居民建房,严格按照《腾冲县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规划验收;对超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范围的,依法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对于未办理建房许可手续就进行房屋建设的,在土地权属明确及建筑高度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提交房屋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后,给与补办建房许可手续。[赵子江]
编        辑:杨永明
责任编辑: 申美玲 董正东
审        稿:沈祥贵
责任编辑:腾冲新闻网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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