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腾冲海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一:腾冲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1人 专业要求:化学类、食品类、医学类、护理类相关专业 岗位二:腾冲海关驻口岸监管点协管员4人 专业要求: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应在30岁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服从海关工作分配(口岸监管点协管员具体岗位在口岸乡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因违反考试纪律被取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录用资格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6月3日(共三天) (二)报名地点:腾冲海关308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名,待毕业后再验毕业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者取消录用资格),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注意: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腾冲海关初步审核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六、体检 报考人员经面试合格后,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腾冲海关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聘用经体检、尿检、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七、公示 (一)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二)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递补。 八、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公示合格,按照招录岗位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就业安置,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购买五险一金,详细待遇面谈。 十、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录工作期间,在腾冲海关发出招录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人:王先生 靳女士 电话:0875-5195071
腾冲海关
2019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