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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 入城冲洗的通告

来源:腾冲新闻网通讯员 作者:腾冲市融媒体中心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24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设美丽县城,规范城区环境卫生秩序,营造美丽、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保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于2019年12月22日起,在腾梁路、腾板路、腾泸路、西山坝片区设置入城车辆冲洗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设美丽县城,规范城区环境卫生秩序,营造美丽、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保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于2019年12月22日起,在腾梁路、腾板路、腾泸路、西山坝片区设置入城车辆冲洗点,对驶入城区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采取入城冲洗的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城冲洗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22日起执行
二、入城冲洗车辆范围: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包括重型专业作业车、工程机械专用车、渣土车及搅拌混泥土车、低速载货汽车及运载煤炭、垃圾、砂石、土方、灰浆等车辆)。
三、入城冲洗车辆方式:
(一)凡需驶入城区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须经冲洗后方可入城。
(二)入城车辆冲洗暂时实行免费服务。
(三)自马站、固东、滇滩、明光方向驶入城区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一律到腾板路冲洗点(响水沟冲洗点)进行冲洗,方可入城;自和顺、中和、猴桥、荷花方向驶入城区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一律到腾梁路冲洗点(大庄路段冲洗点或一职校路口冲洗点)进行冲洗,方可入城;自界头、曲石、北海方向驶入城区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一律到腾泸路冲洗点(大竹园加油站冲洗点)进行冲洗,方可入城;西山坝片区驶入中心城区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一律到西山坝冲洗点(光明路与宝峰路交叉口冲洗点)进行冲洗,方可进入中心城区。
(四)城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车辆驶入城区道路必须清洗干净。
(五)入城的中型以上(含中型)货运车辆驾驶人员及乘客均应服从冲洗点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按规定冲洗车辆,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入城车辆的冲洗工作。
四、入城冲洗车辆的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我市车辆入城清洗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入城车辆的冲洗、监督、管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根据《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第一款:运载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飞扬。第二款:进入城市道路的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清洁,不得车轮带泥行驶造成路面污染。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六、监督举报
请广大市民、商家、企业以及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争做文明使者,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管理、监督和举报上述违法行为,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转3。
特此通告
 
                                               腾冲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1日
 

编辑:杨德芬
审核:申美玲
责任编辑:腾冲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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