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腾冲法院猴桥法庭法官协同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猴桥镇镇政府和箐口社区工作人员,历经5个小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砍伐林木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使得一度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当事人老刘和小刘都是腾冲市猴桥镇箐口村人,2017年,因修建腾冲至猴桥的高速公路,两人的山林将被政府征收,为避免发生纠纷,老刘和小刘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对两人的山林补偿范围、林木归属做了约定。然而,事后小刘却私下砍伐了约定归属老刘的30余棵林木,两家的矛盾随即激化,在争吵过程中双方的纠纷愈演愈烈,渐有不可调和之势。 为化解双方矛盾,猴桥法庭法官在接到起诉材料后即多次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到被告家中现场勘察被砍伐的林木,到主管部门调取相关山林权属资料。考虑到该纠纷的复杂性及涉及分管部门众多的情况,法官邀请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该纠纷的处理。在当天的调解过程中,为安抚双方情绪,法官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为两人疏解心结。最终,经过各部门的携手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由小刘补偿老刘损失5000元,小刘当场支付了3000元,并承诺将按期支付剩余2000元。至此,这起四年多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李维强]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杜加从 杨焱淼 值班总编:黄荣华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