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栈、工艺品店、珠宝店等购物店开展检查整治,规范经营者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违法违章行为,要求明码标价。 继续加大对食品经营户、药店、餐饮行业、小作坊、临时小吃街的监管检查,要求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常用食品、药品的安全,杜绝群体性事故的发生。 对辖区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监管,查看相关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规范其经营行为。 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督查,确保使用安全。 组织古镇经营户开展专题培训会,强化经营户的素质,进一步提升其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倡导其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及时调解各类消费纠纷,所内工作人员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调处每一件纠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石晓] 编 辑:杨德芬 责任编辑:黄晓 申美玲 值班编辑:黄荣华 审核:王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