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了腾冲市一养殖户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该疫情发生于腾冲市界头镇白果社区树林坡村民小组李某某生猪养殖场。11月10日,在接到该养殖场生猪异常死亡情况报告后,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病理剖检和流行病学调查。11月11日及时采样送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结果为病毒核酸阳性,疑似非洲猪瘟疫情。11月1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腾冲市界头镇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时,该养殖户存栏生猪261头,发病177头,死亡97头。 疫情发生后,腾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时做出指示,召开专题会议,并赶赴现场安排处置工作。腾冲市人民政府及时启动了《腾冲市非洲猪瘟防制应急预案》,依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试行)》,划定了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采取封锁疫区、强制扑杀、消毒灭源等处置措施。一是在确定为非洲猪瘟疫情的当日,对该养殖场尚存活的164头生猪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二是对被划定为疫点的96头生猪依法进行了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三是严格进行隔离和封锁。在进出疫区交通要道设置检查消毒点,对所有出入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实施强制消毒,禁止所有生猪、易感动物及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四是在受威胁区,强化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发现异常,立即处置上报。五是发动和组织疫区内的群众,严格依照规定,对生猪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六是在屠宰场、全市各乡镇全面开展疫情排查。 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疫区疫点群众生产生活正常,市场供给充足,社会安定有序。 |